政策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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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盛经开发〔2022〕14号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管委会
关于废止万盛经开区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
促进全面质量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各部门,区属国有重点企业,驻经开区有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决定》(渝府发〔2022〕17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18〕37号)已废止。现决定对《重庆市万盛经开区管委会关于印发万盛经开区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万盛经开发〔2018〕56号)予以废止。
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管委会要求和文件效力管理原则,认真做好相关后续工作。《重庆市万盛经开区管委会关于印发万盛经开区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万盛经开发〔2018〕56号)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
万盛经开区管委会
2022年4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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