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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机制试点,加强工程建设领域源头防腐
——阿坝州积极推进招投标评定分离随机中标创新试点
为探索解决招标投标活动中围标、串标、违规评标、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和插手招标投标等问题,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机制加强招标投标监管工作规定的通知》(川办发〔2017〕79号)要求,阿坝州积极创新中标人评定分离机制建设,在结合自身实际并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基础上,反复论证并报请省发展改革委备案,制定《阿坝州限额以下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随机确定中标人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州发展改革委、州经信委等八部门还联合发布配套标准招标文件范本,在限额以下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开展随机确定中标人试点,推行固定发包价抽签确定中标办法。
按《试行办法》规定,在州境内总投资3000万元人民币以下(不含3000万元)、打捆审批项目中单个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人民币以下(不含1000万元),具有通用技术、性能标准或招标人对技术、性能无特殊要求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采用固定发包价抽签中标法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按配套标准招标文件范本中评标办法规定,对随机抽取的部分投标文件符合性进行评审,并采用随机抽取方式从所有通过符合性评审的投标人中确定中标人。
《试行办法》对纳入试点范围工程项目在招标和投标、评标与定标、政策兜底与解释等环节进行了系统设计和具体明确。办法的推行,将有利于降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通过滥用综合评估法、设置不合理投标门槛和加分标准等手段为特定投标人“量身定制”可能,以合格法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有利于降低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的主观人为因素。
下一步,阿坝州将按照省政府对招投标评定分离试点要求,密切关注试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同省级相关部门沟通衔接,不断完善试点方案和流程设置,积极营造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公开、公平、公正竞争的市场环境,切实维护招投标活动各方合法权益,为全省工程建设领域评定分离试点贡献阿坝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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