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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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主题分类: | 区政府文件 | |
| 发布机构: | 区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2008-08-04 |
| 名 称: | 关于实施激活大足旅游市场石刻景区门票优惠办法的通知 | ||
| 文 号: | 主题关联词: |
关于实施激活大足旅游市场石刻景区门票优惠办法的通知
急 件
足府办发〔2008〕184号
大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实施激活大足旅游市场石刻景区门票优惠办法的通知
各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各部门:
为进一步抓住机遇,迎接挑战,全面激活和拓展我县旅游市场,经县政府第28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激活大足旅游市场石刻景区门票优惠办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惠政策
(一)大足市民凭本人身份证参观大足石刻10元/人·次;
(二)重庆市民凭本人身份证参观大足石刻半价优惠;
(三)大足宝顶山、北山石刻联线参观优惠40%;
(四)旅行社团队参观大足宝顶山、北山石刻优惠25%。
二、优惠期限
2008年7月25日—2008年12月底。
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做好宣传推广工作,努力形成大足旅游新的高峰,不断提升大足旅游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二○○八年七月三十一日
主题词:旅游 优惠办法△ 通知
抄送:县委各部、委、办、局、校,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
县纪委、县人武部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群团各
部门。
打字:唐 校对:龙 (共印34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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