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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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财办税〔2016〕5号
各县(区)财政局:
营改增试点工作已于5月1日全面推开,为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实施,财政部印发了《关于做好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工作的通知》(财税明电[2016]1号),现全文转发给你们,请结合以下要求,一并做好贯彻落实工作。
一、各县区财政部门要充分认识营改增试点的重要意义,一是要把中央政策贯彻好、落实好。要加强组织领导,与国、地税部门密切配合,确保改革试点平稳推进。
二、加强政策宣传。帮助纳税人适应税制变化带来的经营模式和组织架构的转变,使税改成为真正增强企业发展的内生动力。
三、密切跟踪试点实施情况,对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认真分析研究,妥善加以解决,重大问题及时向我们报告。
联系人:方祖年 0914-2310971 >0914-2310971
商洛市财政局
2015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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