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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财政局转发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启用“陕西省政府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电子票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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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税 金融审计 建材,家具,印刷,船舶
发文单位:延安市财政局 发布地区:陕西省/延安市 发布日期:2016-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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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610600016074442J-2016-000095 发布日期 2016-05-18 11:05
发布机构 延安市财政局 浏览次数
标  题 延安市财政局转发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启用“陕西省政府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电子票据)”的通知

延财办综〔2016〕37号

各县区财政局,市级非税收入代理银行、市交警支队:

现将《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启用“陕西省政府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电子票据)”的通知》(陕财办综〔2016〕61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反馈。

延安市财政局

2016年5月16日

附件:陕财办综【2016】61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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