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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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隆府发〔2008〕37号
武隆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武隆县鼓励在仙女山新区
购房的优惠政策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武隆县鼓励在仙女山新区购房的优惠政策》(试行)已经县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xa9\x96\xa9\x96八年十月二十日
武隆县鼓励在仙女山新区购房的优惠政策(试行)
为了加快仙女山新区开发建设,推动旅游发展,促进城乡统筹发展,鼓励广大市民到仙女山新区(以下简称新区)购房置业,特制定本优惠政策。
一、凡在新区购房者,凭房产证和户口簿,每户每人可免费获得一张进入仙女山国家森林公园的年票卡。此卡限本人使用,不得转让。
二、凡在新区购房者,每户可获得10张旅游景区门票打折卡。此卡不记名,可租借或赠送给他人使用,此卡只针对单个人使用,不作为旅行社团队打折之用。持有此卡者,进入武隆县境内所有景区可享受7折优惠;自驾车旅游(8座以下)通过武仙路公路收费站,可享受车辆过路费7折优惠。同时,凭此卡可享受新区游客接待中心到各景区的CNG环保车车费优惠以及县城到新区的公交客车车费优惠。
三、凡在新区购房者,凭房产证和身份证等有效证件,每户可享受向新区开发公司租用0.1亩以上农用地的权利,可在租用地上进行耕种,享受原始农耕生活的乐趣。
四、凡新区购房常住户,可享受武隆市民的就学、就业、医疗、保险以及渝东南土葬区殡葬等相关政策。
五、凡在新区购房者,凭房产证和身份证等有效证件,每年每人在仙女山医院可免费参加一次由重庆医科大学附一院专家组织的常规体检。
六、凡在新区购房者,所缴纳的契税,由新区管委会将县级财政实得部分返还给购房者。
七、本政策由新区管委会负责解释。
八、本政策自2008年10月1日起执行。
主题词:城乡建设 房地产 通知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法院,县检察院,
县人武部。
武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10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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