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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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免征营业税名单公示
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免征营业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09〕114号)要求,经省(区、市)中小企业管理部门和省级地税部门初审推荐,经审核,现将重庆市符合免征营业税条件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名单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与我们联系。
公示期限:2010年8月16日至8月22日
联系人:张海鹰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长安街13号,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司(邮编:100804)
电话:010—68205316
传真:010—68205315
E-Mail:hyzhang@sme.gov.cn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二○一○年八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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