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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说∣一图秒懂减免税货物的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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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税 发改规划 建材,煤炭,家具
发文单位:西安市海关 发布地区:陕西省/西安市 发布日期:2016-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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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京海关12360服务热线

在进口减免税货物的海关监管年限内,未经海关许可,减免税申请人不能擅自对减免税货物进行处置。如果减免税申请人需要在海关监管年限内将减免税货物转让、移作他用或进行抵押,除需得到海关的许可外,还要办理一些相关手续。具体有哪些?看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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