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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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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 发布地区:重庆市 发布日期:2011-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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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主题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区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11-09-21
名 称: 创业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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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优惠政策

小额担保贷款优惠政策

在大足县内从事个体经营或微型企业的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复员退役军人、登记失业的大学毕业生、其他城镇登记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可以申请28万元的就业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

申贷人凭创业相关证明和担保抵押手续,到户口所在地镇街社会保障服务所申办。就业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可以用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担保。

贷款期限为一至两年。贷款到期还清本息后,从政府专项资金中,给予全额贴息。

创业培训优惠政策

县就业局以诚信、博爱、科学的管理为宗旨,结合最新创业培训教材,由资深专家授课,学员免费参加学习培训。帮助学员找到最适合自己的创业想法,如何规划企业财务,以及创业所需启动的资金的计算,如何对市场进行评估,如何有效地制定企业的利润计划。在全程参加完创业培训的前提下,县就业局还将为培训学员提供创业咨询和开业指导等后续服务,协调落实小额担保贷款等创业优惠政策。

培训对象: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大学毕业生、自谋职业的退役军人、返乡农民工、 “农转城”失业人员和申办微型企业人员。

联系电话:437224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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