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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主题分类: | 区政府文件 | |
| 发布机构: | 区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2002-07-16 |
| 名 称: | 大足县人民政府关于减免县城东城新区开发建设工程土地资金的函 | ||
| 文 号: | 主题关联词: |
大足县人民政府关于减免县城东城新区开发建设工程土地资金的函
大足县人民政府
大足府函〔2001〕90号
大足县人民政府
关于减免县城东城新区开发
建设工程土地资金的函
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大足县是全国甲级旅游开放县和重点旅游城市,是重庆市的重要窗口,也是重庆市唯一的全国乡村城市化试点县。为进一步加快城市化进程,树立大足乃至重庆市对外开放的良好形象,我县决定实施县城东城新区开发建设工程。
该工程远期规划4平方公里,近期规划实施1.5平方公里,区内规划建设行政办公区、住宅小区、工业园区、商贸区、计划用三年左右时间建成。该工程建设需征用龙岗镇红星村、五星村集体土地22.1521公顷,其中耕地16.7683公顷,未利用地2.7364公顷,建设用地2.6474公顷。
县城东城新区开发建设工程用地已经市政府批准。但由于我县财力紧张,加之工程用地均为党政机关、基础设施和公益设施建设用地,特函请贵局减免大足县县城东城新区开发建设工程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195万元和耕地开垦费335万元。
当否,请函复!
二00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国土 资金 函
大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1年11月22日印
打字:唐 校对:李 (共印1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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