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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德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
为加快推动我市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工作,促进产业组织方式、商业模式和政府治理方式创新,全面推动一二三产业转型升级,助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市政府决定建立德阳市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工作协调机制(以下简称协调机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能
在市政府领导下,统筹协调解决德阳市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工作;负责制定德阳市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细化主要时间节点和工作措施,明确相关单位和部门的责任分工;听取成员单位试点工作的报告、落实议定事项;协调解决德阳市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成员单位
由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局、市统计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城乡规划局、市邮政管理局、人行德阳中心支行、德阳银监分局、中欧班列德阳现代物流港管委会等15个部门和单位组成,市商务局为牵头单位。
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总召集人,市政府分管领导、市政府分工副秘书长担任召集人,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协调机制成员。协调机制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商务局局长兼任。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协调机制联络员。因工作变动等事由需调整协调机制成员的,由所在单位向协调机制办公室提出报审后确定。
三、工作规则
协调机制原则上每年召开一到两次全体会议,由总召集人或总召集人委托相关人员主持,必要时可以由总召集人临时主持召开全体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协调机制办公室可不定期召开联络员会议,全体或者部分成员单位联络员参加,可邀请相关部门和专家参与特定事项的专题研究。协调机制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以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印发有关方面并抄报市政府,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
四、工作要求
市商务局要牵头做好协调机制各项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议定事项及分工任务,主动研究制定德阳市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工作政策措施,积极提出工作建议,及时处理需要跨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各成员单位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协调机制办公室要加强对议定事项的跟踪督促落实,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工作情况。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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