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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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主题分类: | 区政府文件 | |
| 发布机构: | 区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2002-09-18 |
| 名 称: | 大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建设工程规费减免程序的通知 | ||
| 文 号: | 主题关联词: |
大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建设工程规费减免程序的通知
足府办发〔2002〕77号
大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规范建设工程规费减免程序的通知
县府有关部门:
为了规范全县建设工程规费减免程序,杜绝擅自减免行为,根据县政府主要领导指示,现将规费减免程序通知如下:
一、全县所有建设工程应缴纳的各种规费一般不予减免。
二、因招商引资和县里确定的重点工程项目等特殊情况确需减免有关规费的建设工程,由建设方向县政府提出减免有关规费的请示,县政府办公室联系城建的领导商相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经县政府分管领导审核后报县政府主要领导审定,最后由县政府办公室以文件形式通知县行政服务中心予以减免。
三、不按上述程序办理有关规费减免手续的,县行政服务中心一律不得执行减免。对不按程序,随意减免建设工程有关规费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二OO二年九月三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 规费 减免 通知
抄送: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
打字:刘 校对:刘 (共印5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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