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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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主题分类: | 区政府文件 | |
| 发布机构: | 区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2003-05-15 |
| 名 称: | 关于宏声广场片区开发建设工程规费减免的通知 | ||
| 文 号: | 主题关联词: |
关于宏声广场片区开发建设工程规费减免的通知
足府办函〔2003〕47号
大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宏声广场片区开发建设工程规费减免的通知
县行政服务中心:
根据县政府与宏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大足县龙岗镇广场片区开发建设合同规定,经请示县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免收宏声广场片区开发建设工程的如下规费:招投标业务费、劳动定额测定费、工程定额编制管理费、城市建设配套费、清洁费、工程规划许可执照费、建设项目概预算编审费、城市规划测量费、建筑管理费、交易综合服务费、白蚁防治费、房产价格评估费、房产交易手续费、房产转移登记费、排污费、人防异地建设费、散装水泥基金。具体减免金额按实际面积核定。
二ОО三年五月十二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 规费 减免 通知
抄送:县建委、国土房管局、市政局、环保局、贸易局、人防办,宏声房地产开发公司。
打字:唐 校对:李 (共印8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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