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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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主题分类: | 区政府文件 | |
| 发布机构: | 区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2003-08-22 |
| 名 称: | 关于渝西建筑装饰材料城建设工程规费减免的通知 | ||
| 文 号: | 主题关联词: |
关于渝西建筑装饰材料城建设工程规费减免的通知
足府办函〔2003〕105号
大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渝西建筑装饰材料城建设工程规费减免的通知
县行政服务中心:
经请示县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免收渝西建筑装饰材料城建设工程的园林绿化建设费、集中绿化费、绿化赔偿费、测图费、排污费、环保监测费、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费,减半收取人防设施易地建设费、气象图纸审核费、防雷监测费,城市建设配套费按60%收取。具体减免金额按实际面积核定。
二ОО三年八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规费 减免 通知
抄送:县建委、国土房管局、市政局、环保局、气象局、人防办。
打字:唐 校对:李 (共印1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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