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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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主题分类: | 区政府文件 | |
| 发布机构: | 区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2003-12-23 |
| 名 称: | 关于县联益公司棠城第一庄划拨用地转用规费减免的通知 | ||
| 文 号: | 主题关联词: |
关于县联益公司棠城第一庄划拨用地转用规费减免的通知
足府办函〔2003〕157号
大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县联益公司棠城第一庄划拨用地
转用规费减免的通知
县行政服务中心:
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县联益公司棠城第一庄建设用地由划拨转划拨,免收土地收益金,其房屋产权证办理按2003年第四届房地产展示交易会优惠政策执行。
二○○三年十二月十八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 规费 减免 通知
抄送:县国土房管局、县贸易局,大足联益公司。
打字:唐 校对:李 (共印1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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