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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南府发〔2004〕23号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 关于重庆家具交易市场有关优惠政策的通知
花溪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部门: 重庆家具交易市场建设工程是市、区重点建设项目,也是我区为实施“三产活区”战略,着力建设要素市场的重要举措。经区委>
一、二期工程建设期间的规费政策 (一)城市建设配套费。根据市府办公厅对市建委渝建文〔2004〕21号文回复意见和市政府领导批示精神,区分成部分按照收支两条线原则,采取先征后返的方式,将所收配套费全额用于市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并积极配合业主向市政府申请免缴市级分成部分。 (二)人防工程异地建设费。配合业主向市人防办争取减免该项费用。 (三)规划许可执照费、建筑工程质监费、劳动定额测定费、房管所有权登记费等四项收费按照巴南府发〔1999〕148号文件确定的一期项目优惠政策执行。 (四)其它规费按规定标准的25%收取。 二、经营招商政策 (一)一期市场 对入驻一期市场的商户,其应缴纳的各种税费在三年内按每月2.5元/平方米一票式定额征收,各部门收取标准如下: 1.国税部门:每月1.50元/平方米 2.地税部门:每月0.60元/平方米 3.工商部门:每月0.38元/平方米 4.公安部门:每月0.02元/平方米 (二)二期市场 对入驻二期市场的商户要按规定完善各种证照,对应缴纳的各种税费在一年内按每月1.5元/平方米一票式定额征收,各部门收取标准如下: 1.国税部门:每月1.00元/平方米 2.地税部门:每月0.30元/平方米 3.工商部门:每月0.19元/平方米 4.公安部门:每月0.01元/平方米 三、区政府各部门必须严格按照本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积极主动办理相关手续,加快推进重庆家具交易市场二期工程建设。 四、市场建设业主要落实建设资金,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和建设进度。要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确保2004年12月底前二期工程竣工投入使用。
二OO四年二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商业 市场 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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