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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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家河园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同意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等25个园区循环化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15〕1468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12〕616号)、省财政厅《关于下达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节能减排补助资金的通知》(陕财办建〔2015〕249号)要求,现将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项目投资计划下达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项目11个,总投资30.58亿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5435万元。
二、请你们采取有效措施,扎实做好项目前期工作,抓紧开工建设或进行设备、材料采购,形成有效工作量。
三、要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以及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等项目管理有关规定,切实加强资金和项目实施管理。严格按照批准的项目名称、内容和规模进行建设,严禁擅自变更建设内容、更改建设规模。如需调整,必须按程序报批。
四、董家河园区管委会要加强综合协调,及时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高工程质量,确保项目顺利建成并达产达效。
附件: 董家河循环经济产业示范园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项目投资计划表.xls
铜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铜川市财政局
2015年10月29日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同意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等25个园区循环化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15〕1468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12〕616号)、省财政厅《关于下达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节能减排补助资金的通知》(陕财办建〔2015〕249号)要求,现将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项目投资计划下达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项目11个,总投资30.58亿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5435万元。
二、请你们采取有效措施,扎实做好项目前期工作,抓紧开工建设或进行设备、材料采购,形成有效工作量。
三、要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以及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等项目管理有关规定,切实加强资金和项目实施管理。严格按照批准的项目名称、内容和规模进行建设,严禁擅自变更建设内容、更改建设规模。如需调整,必须按程序报批。
四、董家河园区管委会要加强综合协调,及时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高工程质量,确保项目顺利建成并达产达效。
附件: 董家河循环经济产业示范园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项目投资计划表.xls
铜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铜川市财政局
2015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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