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智造工业快报>政策快报>政策详情

城口县人民政府关于对2006年1-9月煤炭一票制规费进行清理结算和补换煤炭一票制准运证的通知

查看原文
减税 其他 建材,造纸
发文单位:重庆市城口县人民政府 发布地区:重庆市 发布日期:2006-09-28
收藏此文章
政策详情
政策详情
 

城口县人民政府 >

>                    城府〔2006237

 

城口县人民政府关于

2006年1-9月煤炭一票制规费进行清理

结算和补换煤炭一票制准运证的通知

 

各涉煤镇、乡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对200619月煤炭规费进行清理结算,从> 101日起 煤炭“一票制”收费按新标准执行,同时换发“一票制”新《准运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煤炭“一票制”是为了规范煤炭经营秩序,规范部门行政收费行为,为企业创造良好发展环境和减轻企业税费负担,把国家规定的行政性收费统一征收,实行一站式服务的重大措施。各涉煤镇乡和有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统一思想,严格执行县政府文件精神,切实做好200619月煤炭规费清理结算和换发煤炭“一票制”新《准运证》工作。

二、从 2006101日起 调整收费标准,按《城口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煤炭规费征收标准的通知》(城府2006227文件执行,同时使用煤炭“一票制”新《准运证》,旧《准运证》同时作废。

三、截止 2006930日前 已购买的旧《准运证》不足核定销售量的,按7.00/吨的标准到县行政审批中心补购到核定销售量(补钱不补票),逾期未补购的企业不得购新《准运证》;已购买的旧《准运证》超过核定销售量的,各涉煤镇乡于 200693018时前 凭企业交回的旧《准运证》到县行政审批中心进行核算,补足新收费标准的差价,换领新《准运证》,逾期未进行核算、补差的,不予换发新《准运证》。各涉煤镇乡和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200619月煤炭“一票制”规费结算清单》中核定的数量予以补换《准运证》。

四、补换《准运证》时必须连同存根一并退回。

五、凡未按规定补、换《准运证》的企业,经贸委、国土、工商不予年检、延续、变更证照,公安部门不予供应爆炸物品。

 

附件:200619月煤炭“一票制”结算清单

 

 

          二○○六年九月十四日      

 

主题词经济管理 煤炭规费  通知

抄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法院,检察院,人武部

城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6 年9 月14 印发

附件:

 

200619月煤炭“一票制”结算清单

 

单位:万吨

企业名称

产量

核定19月销售量

购票

应补票

应换票数

龙洞沟煤矿

2.5

2.4

2.3

0.1

0

杨家沟煤矿

1.2

1.1

1.1

0

0

安联煤厂

0.15

0.13

0.13

0

0

文安煤厂

0.25

0.23

0.25

0

0.02

大岩门煤厂

2

2

2.69

0

0.69

宝山煤矿

0.05

0

0.03

0

0.03

开县益民咸宜煤厂

0.9

0.9

0.76

0.14

0

万发公司

长园煤厂

0.03

0.03

0.275

0

0.045

新兴煤厂

0.2

0.2

大范溪煤厂

0.6

0.3

0.46

0

0.16

畜牧煤厂

2.2

2

0.604

1.396

0

柏柿坪煤厂

0.3

0.01

0.3

0

0.29

中梁子煤厂

0.2

0.01

0.3

0

0.29

北屏无烟煤厂

0.03

0

0.02

0

0.02

   

10.61

9.31

9.219

1.636

1.545

 

附件下载:

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联系电话:023-85238885

热门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