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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县财政局、富县物价局关于取消和暂停征收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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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富县人民政府 发布地区:陕西省/延安市 发布日期:2015-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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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透明度,加强社会监督,有效制止各种乱收费,根据延财办综[2015]147号转发《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物价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取消和暂停征收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精神,现对涉及我县取消、暂停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公告如下:

一、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1民政局

婚姻登记证明费

2、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房屋租赁手续费

3、质量技术监督局

组织机构代码证书费

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费中定期检验费

二、暂停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1、动物卫生监督所

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费

2、林业系统

森林植物检疫费

以上取消、暂停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自2015年11月1日起执行;各收费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者拒绝执行,不得以其他名目或者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方式变相继续收费;对取消、暂停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将通过这次公告,接受社会监督;对继续违规收费的部门和单位,要进行严肃查处,并追究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以上取消、暂停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拒绝缴纳,并有义务拨打价格监督举报电话——12358,0911-3212223 >0911-3212223

富县财政局 富县物价局

2015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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