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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南县人民政府
关于取消我县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域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根据中省市“2015年底以前取消所有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不再保留这一审批类别”的要求,现就取消我县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1.取消我县原保留的17项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转为原实施机关内部审批管理业务。
2.原实施机关要把取消事项作为机关内部审批管理业务分解到股室岗位,确保业务有人办理不落空,防止一放就乱现象发生。
三、各部门要认真做好清理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落实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取消事项不得以任何形式变相审批。
洛南县人民政府
2015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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