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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县人民政府
关于取消行政许可事项和承接落实省政府
取消下放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
单政发〔2019〕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为认真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一批省级行政许可等事项的通知》(鲁政发〔2018〕35号)精神,深化“一次办好”改革,持续推进简政放权,县政府决定,取消县级行政权力事项1项,承接省政府下放的行政权力事项5项(附件1)。
根据2018年12月29日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县政府决定,取消行政许可事项1项(附件2)。
县政府有关部门要积极与上级对口部门做好沟通衔接,对取消事项制定后续监管措施,对承接事项制定衔接落实方案;对省下放管理层级的事项,要规范权力运行流程,提高行政效率;对相关事项涉及其他规范性文件需要调整的,2个月内按照规定程序修改完善;对本部门涉及的中介服务、一次办好等各类清单进行动态调整。
县政府有关部门要将贯彻落实情况于3月25日前报县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湖西大厦227室)。
附件:1.承接落实省级取消下放行政权力事项目录
2.因法律修订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
单县人民政府
2019年3月21日
附件1:
承接落实省级取消下放行政权力事项目录
序号 |
原实施部门 |
类别 |
项目名称 |
子项名称 |
落实情况 |
备注 |
1 |
县市场监管局 |
其他行政权力 |
受理企业备案 |
企业集团章程修改备案 |
取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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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省交通运输厅 |
行政处罚 |
对客运经营者、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者未按规定投保承运人责任险的处罚 |
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不按规定投保承运人责任险的处罚 |
县交通运输局承接落实 |
|
3 |
省交通运输厅 |
行政处罚 |
对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企业或者单位已不具备许可要求的有关安全条件,存在重大运输安全隐患的处罚 |
县交通运输局承接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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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省交通运输厅 |
行政处罚 |
对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货运站经营者已不具备开业要求的有关安全条件、存在重大运输安全隐患的处罚 |
县交通运输局承接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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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省教育厅 |
行政确认 |
对自考合格课程跨省转移的确认 |
县教育和体育局承接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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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省科技厅 |
行政强制 |
封存或者扣押有证据证明是假冒专利的产品 |
县市场监管局承接落实 |
附件2:
因法律修订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
序号 |
事项名称 |
事项类别 |
处理意见 |
依据 |
落实部门 |
备注 |
1 |
养老机构设立许可 |
行政许可 |
取消 |
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 |
1.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不再实施养老机构设立许可,根据养老机构性质依法办理登记; 2.县民政局:制定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加强养老机构事中事后监管。 |
养老机构登记后即可开展服务活动,并应当向民政部门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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