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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川县财政局关于转发《省财政厅省物价局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取消停征和免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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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洛川县人民政府 发布地区:陕西省/延安市 发布日期:2015-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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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部门单位:

现将《省财政厅、省物价局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取消停征和免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陕财办综[2015]6号)转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附:《省财政厅、省物价局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取消停征和免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陕财办综[2015]6号)

陕财办综【2015】6号取消停征、免征一批行政性事业收费的通知.pdf

洛川县财政局

2015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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