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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27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等事项的决定》(陕政发〔2015〕27号)、《铜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铜政发〔2015〕34号)精神,区政府对区级政府部门暂保留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在充分论证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决定取消和调整16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不包含垂直部门和党群系统)。其中,取消9项,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事项6项,列入将推行的权力清单职权事项1项。今后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这一审批类别。
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取消和调整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工作。对已经取消的事项,要从职能转变的角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防止出现管理真空,且不得以任何形式变相审批;对调整为行政许可的事项,要调整列入《铜川市耀州区级政府部门行政许可项目汇总目录》,规范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对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的事项,不得面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实施审批,审批部门要明确政府内部审批的权限、范围、条件、程序、时限等,严格限制自由裁量权,提高服务水平;对列入将推行的权力清单职权事项,要做好与将制定的区级部门权力清单的衔接落实。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健全完善行政审批监督制约机制,加大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政审批工作中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不断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附件:1. 区政府决定取消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目录(共计9项)
2. 区政府决定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的事项目录(共计6项)
3. 区政府决定列入将推行的权力清单的事项目录(共计1项)
铜川市耀州区人民政府
2015年12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附件1——3
[网络编辑:陈坤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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