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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批复太湖流域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交易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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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地区:重庆市 发布日期:2007-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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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批复太湖流域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交易试点

索引号 009276687/2007-48271 生成日期 2007-12-27
文号 发布日期 2007-12-27
发布机构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是否有效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近日,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批复江苏省在太湖流域开展以水污染物排污指标为主要内容的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这是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推进节能减排工作的又一新的重大举措。

         在江苏省太湖流域开展主要水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的目的是贯彻落实十七大会议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的有关工作部署,通过改革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指标分配办法和排污权使用方式,建立排污权一级、二级市场和交易平台,逐步实现排污权行政无偿取得转变为市场方式有偿使用,推进建立企业自觉珍惜环境,减少污染排放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加快太湖流域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目标的实现和水环境质量的好转。此项试点主要包括四点内容:一是要建立太湖流域主要水污染物排污权初始价格,将排污指标作为资源实行初始有偿分配;二是2008年在江苏省太湖流域开展化学需氧量(COD)排污权初始有偿出让,建立化学需氧量排污权一级市场,2009年在太湖流域适时推进氨氮、总磷排污权有偿使用试点;三是20082010年逐步建成排污权动态数字交易平台,形成太湖流域主要水污染物排污权交易市场;四是研发一批排污总量控制技术和先进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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