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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州清理补交党费使用情况公示>
一、收入情况
全州共收到下拨中央、省委清理补交党费 11372 万元,其中:中央下拨 5124万元、省级下拨 6248万元;州本级留存清理补交党费 45.4万元;州管党费配套5万元。以上三项合计11422.4 万元。
二、党费支出情况
截止目前,我们已经划拨给下级党组织、培训使用11086.236万元。州委组织部留存的 384万元村党组织书记培训补助资金结余 336.164万元。
(一)中央下拨补交党费支出情况(共计 4787.836万元)
1.对贫困地区无基层活动场所的贫困村新建活动场所进行 补助。按每村40万元标准,补助99个无活动场所贫困村新建活动场所,共支出 3960万元。
2.对革命老区空壳村发展集体经济进行补助。按每村30万 元标准,补助康定市金汤镇汤坝村和泸定县岚安乡脚乌村,作为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引导资金,共支出 60万元。
3.对曾经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社区居委会)主任10年以上现已离任、生活困难的村(社区)干部给予生活补贴。按每县(市)12万元标准对18个县(市)现已离任、生活困难村(社区)干部给予生活补贴,共支出 216万元。
4.对因公牺牲党员、干部家庭进行补助。按每县(市)10万元标准,对各地因公牺牲党员干部家庭进行补助,共支出180万元。
5.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按每县(市)补助 6万元标准向各地划拨走访慰问资金,共支出 108万元。
6.向基层党组织划拨活动经费。按每个基层党组织 0.5万元标准划拨给 432个基层党支部,共支出 216万元。
7.开展村党组织书记培训经费。举办村党组织书记培训2期,已使用经费 47.836万元。
(二)省委下拨补交党费支出情况(共计 6248万元)
1.对贫困地区无基层活动场所的贫困村新建活动场所进行补助。按每村 40 万元标准,补助142个无活动场所贫困村新建活动场所,共支出 5680万元。
2.对因公牺牲党员、干部家庭进行补助。按每户 5000元的标准,对 4 名因公牺牲的党员、干部家庭进行慰问,共支出 2 万元。
3.向基层党组织划拨活动经费。按每个基层党组织0.5万元标准划拨给 800 个基层党支部;对州人才交流中心党组织补助 2 万元,共支出 402万元。
4.“七一”期间走访慰问。按每人2000元标准,慰问820人,共支出164万元。
(三)州本级留存补交党费(含配套 5万元)支出情况(50.4万元)
1.补助受灾基层党组织修缮村级活动室。按每村1万元标准,为丹巴县遭受“6.15”特大洪灾的10个贫困村划拨村级活动场所修缮资金,共支出10万元。
2.支持贫困村抓党建促脱贫攻坚。按每村1万元的标准,为除丹巴外的17个县(市)、海螺沟各确定1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划拨资金用于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共支出 18万元。
3.“七一”期间走访慰问。按照每人2000元的标准,在去年“七一”期间慰问 74人,共支出14.8万元。
4.向基层党组织划拨活动经费。按每个组织0.4万元标准,划拨给19个基层党组织,共支出 7.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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