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智造工业快报>政策快报>政策详情

关于2018年度种子种源免税进口计划的通知

查看原文
减税 其他 建材,家具
发文单位: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 发布地区:四川省 发布日期:2018-03-23
收藏此文章
政策详情
政策详情

关于2018年度种子种源免税进口计划的通知


财关税〔2018〕6号


农业部、国家林业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


  “十三五”期间继续对进口种子(苗)、种畜(禽)、鱼种(苗)和种用野生动植物种源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农业部2018年度种子(苗)、种畜(禽)、鱼种(苗)免税进口计划,以及国家林业局2018年度种子(苗)和种用野生动植物种源免税进口计划已经核定(见附件1、2、3)。请按照《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十三五”期间进口种子种源税收政策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关税〔2016〕64号)有关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1.农业部2018年度种子(苗)、种畜(禽)、鱼种(苗)免税进口计划.pdf

  

  2.国家林业局2018年度种子(苗)免税进口计划.pdf

  

  3.国家林业局2018年度种用野生动植物种源免税进口计划.pdf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2018年3月15日


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联系电话:023-85238885

热门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