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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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
:
根据潍坊市人社局、潍坊市财政局《关于继续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潍人社发〔
2018
〕
53
号),决定自
2018
年
5
月
1
日起,继续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在保持工伤保险八类费率总体稳定的基础上,根据我市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情况,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以现行费率为基础下调
50%
。降低费率的期限暂执行至
2019
年
4
月
30
日。下调费率期间,全市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达到合理支付月数范围时,停止下调。
政策时限:自2018年5月1日至2019年4月30日。
责任科室:诸城市社会保险中心综合业务科(社保服务大厅)
联系方式:6072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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