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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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国网成都供电公司新都分公司:
现将《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关于取消临时接电费和明确自备电厂有关收费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1043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关于取消临时接电费和明确自备电厂有关收费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1043号)
成都市新都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7年12月19日
2017-12-15转发关于取消临时接电费和明确自备电厂有关收费政策的通知(成发改价格【2017】10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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