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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项目全过程管理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项目全过程管理的意见
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重点项目建设调度管理新要求,全面提升项目管理水平,现就进一步加强重点项目全过程管理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实行计划管理
(一)按照“谋划论证一批、前期推进一批、重点建设一批、建成投产一批”的要求,由市发改委、重大项目办建立完善重点项目“四张清单”,逐项目明确投资规模、建设主体、资金来源及各项任务的时间节点,特别是谋划转前期、前期转建设、建设转建成、建成转达效的时限,将工作、投资、工程、产值等任务按月、按季细化、量化、精准化,分解落实到各县区、各部门,形成全市重点项目月度、季度计划任务,确保计划可衡量、过程可管控、结果可预期。
(二)“四张清单”实行动态管理,符合中省产业政策、投资导向和环境承载的项目及时纳入谋划论证项目清单;建设主体、资金来源、土地等核心要素基本落实的项目转入前期推进项目清单;完成立项、土地、林业、环评等关键手续办理的项目转入重点建设项目清单;竣工验收的项目转入建成投产项目清单。全年谋划论证项目清单总投资要达到在建项目总投资的2倍以上,前期转建设的转化率达到50%以上,在建转建成的转化率达到60%以上。重点建设项目清单按照“进出平衡”的原则,及时调出因政策调整、市场变化、主体变更等因素无法开工项目,同时补充数量和投资相当的项目。
二、强化过程管控
(一)明确职责任务
1.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职责任务:一是加强信息报送。通过市重大项目综合管理平台按时报送“四张清单”进展情况,每月1-5日报送谋划论证项目进展情况、补充新谋划项目;每月15-20日报送前期推进项目进展情况;每月25-30日报送建设项目投资完成、形象进度、施工图片、入统情况、存在问题等信息;竣工投产项目即时报送;每周五前梳理报送项目开复工情况。二是建立问题台账。实时跟踪“四张清单”项目进度,对未按计划推进的项目,分析原因、查找问题,建立问题台账。台账要分类管理,按照协调责任主体,分为县本级协调台账和市政府、市级部门协调台账,逐项目明确责任主体、解决路径和办结时限,每周五报送市重大项目办。三是建立周调度机制。每周召开“四张清单”项目调度会,研究解决存在问题,制定推进措施,明确推进方案,加强调度会议定事项的跟踪落实。调度会议纪要和落实情况按周报送市重大项目办。
2.市级有关部门职责任务:市重大项目办负责统筹全市重点项目调度工作,梳理汇总需市政府调度项目清单,按周提出调度安排意见,报市政府审核。对调度会议定和交办事项建立台账,跟踪进度,未按交办标准和时限完成任务的及时下发督办函、警示函。定期通报县(市、区)、管委会、市直部门执行周调度情况。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局分别负责建立市级重点建设项目清单审批手续、规划用地手续、林地审批手续台账,台账包含但不限于月度办理计划、手续名称、办理进度、办结时限、存在问题等。对未按预期办理手续的项目,要按周召开调度会议,协调解决存在问题,特别是对土地性质变更、规划调整、占补平衡等问题,市自然资源局要指定专人负责向上协调争取。手续办理台账、调度会情况和需市政府研究事项按周报送市重大项目办。市工信局、农业农村局、文化旅游局、能源发展中心、国资委、卫健委、住建局、教育局、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商务局、城管执法局分别负责建立本行业“四张清单”项目台账,逐项目明确月度工作、投资、工程、产值等任务,按月统计汇总进度报表,按周更新问题清单,要组织行业重点项目开展前期攻坚行动,按月调度问题项目,推动行业重点项目加快建设。进度报表和问题清单按月、按周报送市重大项目办。市统计局负责建立市级重点项目入库入统台账,包括申报资料、法人入库、投资入统等内容,要按月梳理重点项目入统情况,主动与项目单位对接服务,掌握项目手续、财务凭证、现场照片等申报资料准备情况,对已开工未入统项目,要加强调度,解决问题,协助项目单位做好入统工作,确保市级重点项目应统尽统。入统台账按月报市重大项目办。市金融办负责市级重点项目融资工作,建立市级重点项目融资需求台账,按月更新台账进度,组织在延金融机构和有关部门搭建融资平台,按月召开市级重点项目融资对接活动,切实解决重点项目资金短缺问题。融资需求台账和融资成果按月报送市重大项目办。
(二)加强督查督导
市重大项目办按照“一季一观摩,一月一督导”的原则,根据阶段目标任务和项目推进中存在问题,提出全年督查和专项督查方案。由市政府督查室,市发改委、重大项目办及行业主管部门、审批服务部门组成重点项目联合督查组,采取明察暗访、第三方评估、视频会商指导等方式,对调度会交办重点任务、重点工作、重点事项全程跟踪问效,督办落实,确保目标任务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督察组要在每轮督查督导结束后三日内形成专题报告报市政府,市重大项目办要将督查督导发现问题纳入周调度计划统筹安排,对重点问题转入问题清单管理。
(三)常态化观摩
市发改委和各县(市、区)政府按照“一季度抓开工、二季度抓推进、三季度抓观摩、四季度论成效”要求,组织开展项目观摩活动,广泛邀请“两代表一委员”和企业、媒体、群众代表参加,提升活动成效,推动形成“比、学、赶、帮、超”工作机制。强化观摩项目跟踪问效,对开工项目和观摩项目进行定期调度和“回头看”,确保扎实推进。市融媒体中心对项目集中观摩、重大项目开工、典型经验做法等进行专题报道,持续营造大抓项目的良好氛围。
(四)开展重点项目谋划提升年活动
市发改委、市重大项目办要有效统筹区域资源和产业优势,4月底前印发项目谋划年活动实施方案,明确谋划目标、工作责任、时限要求,提出完善的工作计划,全面提升项目谋划质量。各县(市、区)、管委会和市级各行业部门要将高质量谋划项目作为一项重大基础性工作,常态化开展项目谋划论证。各县(市、区)、管委会要结合区域资源禀赋和发展定位,围绕做强县域经济开展项目谋划;市直行业部门要充分考虑产业优势和产业链之间的包容性、互补性,系统化精准化谋划延链补链强链重大产业项目;市属企业要立足主责主业,积极谋划符合全市产业转型升级需要的项目,不断充实项目储备库,提升“四张清单”接续性。
三、加强组织保障
(一)完善组织架构
成立市重大项目工作专班,由市政府市长担任组长,常务副市长担任常务副组长,市政府协调副秘书长、市发改委主任担任副组长,市行政审批局、自然资源局、林业局、生态环境局、财政局、工信局、农业农村局、文旅局、应急局、金融办、重大项目办主要负责人为工作专班组成人员,市交运局、住建局、水务局、城管局、卫健委、国资委、城改办、国网延安分公司、能源发展中心为参与单位。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市重大项目办,市重大项目办主任担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对全市重点项目统筹协调,围绕项目谋划、要素保障、前期手续、建设推进、督导检查、后评价等全流程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问题化解。
对于延长石油1000万吨/年炼化一体化转型升级、陕皖输电通道和配套电源、新能源、高速公路建设4个领域重大项目成立专项工作小组集中攻坚推进。
1.延长石油1000万吨/年炼化一体化转型升级专项工作小组。由市政府市长任组长,常务副市长任副组长,市发改委、市能源发展中心、市工信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财政局、重大项目办、洛川县政府、延川县政府、黄陵县政府、延长石油炼化公司为成员单位。主要负责项目前期推进工作,研究解决征地拆迁、赔偿补偿等难点问题,加快规划选址、可研编制等前期工作进度,确保2023年项目开工建设。
2.陕皖输电通道和配套电源建设专项工作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组长,市能源发展中心主任担任副组长,市行政审批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林业局、国网延安分公司、富县政府、黄陵县政府为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对在建配套电源进行预期管理,推动项目加快建设;加快推进输电通道建设和配套电源二期前期工作。
3.新能源建设专项工作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组长,市能源发展中心主任担任副组长,市行政审批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林业局、退耕办、国网延安分公司、延安能源化工集团为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对新能源项目进行预期管理,加快推进新能源项目建设;积极争取新能源指标;协调解决新能源项目落地问题;统筹引进新能源配套项目并推进实施。
4.高速公路建设专项工作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组长,市交运局局长担任副组长,市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林业局、财政局,宝塔区、吴起县、志丹县、黄龙县政府为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对在建的3条高速公路进行预期管理,协调解决土地手续办理、建设资金短缺、拆迁难等问题,推进项目加快建设。
各成员单位于4月29日前确定一名主管领导,作为项目调度会固定参会人员,报送市重大项目办。各县(市、区)、管委会要参照成立重大项目工作专班,并将专班成立情况报市重大项目专班办公室。
(二)全面加强要素保障
1.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中省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市县财政配套以及其他补助类资金优先支持市级重点项目。市发改委、市金融办按季开展政银企重点项目融资对接活动,实现市级重点项目融资对接全覆盖,帮助解决融资难问题。
2.优化项目土地供应机制。市自然资源局要建立本级重点项目用地保障机制,开辟绿色通道,争取更多项目列入国家直接保障用地需求的项目清单,确保全市新增土地指标用于省市重点项目不低于50%。
3.科学保障项目用能。市发改委要建立“两高”项目管理目录,强化节能审查源头把关,优先保障工业增加值能耗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的项目用能,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和无序扩张。用足用好国家能耗单列政策,争取更多项目纳入国家盘子。
4.全面优化项目审批服务。市行政审批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局、林业局配合建立项目审批手续办理会商机制,定期研究解决堵点问题,确保二季度市级重点项目规划、土地、环评、能评等主要手续办结率达到80%以上。
(三)开展重大项目季度讲评
市发改委要严格落实《延安市重点项目及招商引资工作考核办法》,按照“月通报、季讲评、年考核”原则,组织召开季度讲评会议,通报重要指标完成情况前3名和后3名的县区、市直部门,对各县区、各部门工作进行回顾点评,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对项目推进办法多、进展快、成效好的县区和部门要表彰奖励,对因主观因素未按计划完成任务的要予以通报批评、约谈问责,对虚假开工、违规建设、吃拿卡要等反面典型予以曝光,层层传导压力,推进工作落实。各县(市、区)、各部门工作进展和责任落实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在省上季度评价中得到表彰的县区,在全市年度考核评选中给予加分。年度考核严格兑现奖惩,充分发挥考核正向牵引、反向倒逼的作用。
(四)建立投产项目后评价机制
市重大项目办要按年度形成竣工项目清单,委托专业机构围绕项目谋划论证、前期服务、建设管理、环境保障、投产运营、政策落实、考核奖补等主要环节进行全过程评价,持续跟踪竣工验收、达产达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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