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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成府函〔2022〕44号签发单位: 签发时间:2022-04-20生效时间:2022-04-20 市发改委: 你委《关于报请审定〈成都市“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送审稿)〉的请示》(成发改报〔2022〕7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 原则同意《成都市“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 《规划》实施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国家、省、市“十四五”规划《纲要》,以建设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示范区为统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实现高效能治理为发展导向,牢牢抓住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民生问题,持续实施幸福美好生活十大工程,稳步提升公共服务保障水平,大力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让市民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三、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要高度重视公共服务工作,要把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作为本地区“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重点任务,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细化落实举措,确保《规划》明确的重要任务、重大项目、政策举措落实到位,实现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稳步提升。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在公共服务体系统一规划、统筹建设、体制创新等方面开展试点,探索积累经验,分步推广实施。 四、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依据《规划》细化提出可衡量、可考核的实施举措和进度安排,深化政策解读,强化宣传引导,确保《规划》重点工作任务有效落实、各项目标如期完成。市发改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健全统计调查体系,定期分领域开展公共服务发展情况监测评估,跟踪《规划》实施进展情况,重大事项及时向市政府报告。 特此批复。 成都市人民政府 2022年4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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