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深入落实节水优先方针,提升全民节水意识,助力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按照水利部联合中央文明办等10部门《关于举办〈公民节约用水行为规范〉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为向社会公众宣传普及《公民节约用水行为规范》(简称《行为规范》),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行为规范》主题宣传活动。现将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与主题
本次活动的主题为:积极践行《公民节约用水行为规范》。各镇街可根据活动主题,结合工作实际拟定活动副主题,主题宣传活动持续至2022年10月底。
二、活动内容及安排
(一)开展单位宣传。活动期间各镇街可以利用LED屏幕、电子展板、公示栏等渠道播放《公民节约用水行为规范》主题宣传视频,在单位显眼位置张贴主题海报、悬挂宣传标语等。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单位开展节水宣传。
(二)举行集中宣传普及活动。2022年5月-10月。各镇街可根据活动主题,结合工作实际拟定活动副主题,发动志愿者和社会公众广泛参与,围绕活动主题,采用活泼新颖、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和推广普及《行为规范》。深入村、社区、商场、学校、企业、公共场所等开展宣传推广和志愿服务活动,在电梯、教室、车站等场所醒目位置张贴或悬挂《行为规范》,引导公众增强节约用水意识,践行节约用水责任,将规范要求转化为自觉行动。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镇街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广泛发动公众参与,结合工作时间安排,至少开展1次集中宣传活动。
(二)做好活动总结。各镇街要及时将活动中好的经验做法进行总结,对反响热烈的活动可形成推广方案。请各镇街于10月30日前及时将活动总结及佐证材料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三)加强疫情防控。各镇街要严格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的情况下积极开展宣传活动,做好风险评估,因时因地合理确定举办方式。
四、其他事项
为便于各镇街尽早启动单位内部宣传,请各镇街安排工作人员到区农业农村委313室领取《公民节约用水行为规范》宣传海报4张、宣传口袋书20份。附件中电子版宣传海报及口袋书各单位可自行印制用于集中宣传活动发放。
特此通知。
附件:《公民节约用水行为规范》宣传资料
重庆市沙坪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2年4月28日
(联系人:许东城;电话:88928661;邮箱:425416514@qq.com)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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