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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德县水利局
拟准予绥德县满堂川镇满堂川村集中供水工程取水许可申请决定书
绥德县满堂川镇满堂川村村民委员会:
我局受理了你单位提出的“关于办理取水许可的申请”,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我局组织有关单位和相关专家对《绥德县满堂川镇满堂川村集中供水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表》进行了技术评审,依据专家组审核意见及你单位的取水许可申请,决定拟准予你村集中供水工程取水许可申请。主要意见如下:
一、满堂川村集中供水工程位于陕西省榆林市绥德县满堂川镇满堂川村,满堂川村与东风村、闫家沟村、常家沟村、郭家沟村、三十里铺村、土地岔村等相邻,满堂川村集中供水工程有三处水源井,大寺沟1#井(东经110°25´58.76" )(北纬37°31´8.14")、建于2013年5月份,水井尺寸为深10米、半径1.5米的圆形井,水深5米,供满堂川村18人日常饮水;大寺沟2#井(东经110°25´58.75")(北纬37°31´8.15"),建于2013年7月份,水井尺寸为深10米、半径1.5米的圆形井,水深5米,供满堂川村308人日常饮水;大寺沟3#井(东经110°25´56.28" )(北纬37°31´4.51")水井建于2018年2月份,水井尺寸为深4.3米、半径1.5米的圆形井,水深4米,供满堂川村43人日常饮水。该村三口井均属裂隙泉水,水量较为丰富;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要求,可保障满堂川村现有人口的日常生活用水,取水工艺为水源井—水泵—水塔—管网—用户。工程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二、拟准予你单位集中供水工程以大寺沟1#井、2#井、3#井水源井为生活饮用水源,向满堂川村村民供生活用水,取水总量为0.88万m3/a(年取水量为0.88万m3)。
三、你单位应积极协助水行政主管部门,落实水资源保护措施,做好水资源监测保护等工作,严禁将废污水排入河道,严防污染地表、地下水资源。
四、你单位应按照节水型社会建设的要求,安装取水计量设施,做好节约用水工作。
五、你单位应严格按照审批取水量取水,特殊情况下水行政主管部门有权对已审批的水量进行限制和调整。在核发取水许可证阶段,将根据实际用水情况核减水量。
六、按照国务院《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的规定,取水申请批准后3年内,取水工程或者设施未开工建设,或者需由国家审批、核准的建设项目未取得国家审批、核准的,取水申请批准文件自行失效。建设项目中取水事项有较大变更的,你单位应重新进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并重新申请取水。
七、你单位应按照《陕西省取水许可制度实施细则》的规定,在项目水源工程建成并试运行30日之内,你村应向我局申领取水许可证,并提交以下资料:1、建设项目的批准或者核准文件;2、取水申请批准文件;3、成井地区的平面布置图,单井的实际井深、井径、剖面图和成井施工报告等;4、取水工程或者设施的建设和试运行情况;5、取水计量设施安装、运行和计量认证情况;6、节水设施的建设和试运行情况;7、污水处理措施落实情况;8、试运行期间的取水、退水监测结果;9、水质化验报告;10、其他相关资料。
经我局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现场核验,出具核验意见。核验合格的,核发取水许可证。
八、你单位应按照国家和陕西省的相关规定,主动接受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按时报送取用水计划和用水统计资料,严格按照下达的年度计划取水,按规定缴纳水资源费,并服从区域水资源的统一配置和调度。
绥德县水利局
2022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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