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详情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深化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改革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4〕53号)、《四川省支持生物医药和医疗器械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川办发〔2025〕43号)精神,根据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开展医疗器械临床创新成果转化“春雨行动”的通知》(药监综械注〔2026〕28号)要求,省药监局会同省卫生健康委、科技厅、经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经合局共同制定了《四川省医疗器械临床创新成果转化“春雨行动”工作方案》,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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