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详情
雅农规发〔2026〕1号
各县(区)农业农村局:
为进一步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现将《雅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同管理的通知》和《雅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存货管理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雅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同管理的通知
2.雅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存货管理的通知
雅安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6月22日
相关解读链接:《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同管理的通知》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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