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巩固拓展经济稳中向好势头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一、制定背景
2026年4月6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巩固拓展经济稳中向好势头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省22条”)。为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更好推动“省22条”落地见效,市财政局结合全市实际,牵头起草了《关于巩固拓展经济稳中向好势头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市17条”)。
二、制定依据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巩固拓展经济稳中向好势头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川办发〔2026〕12号)。
三、主要内容
(一)充分激发消费活力5条措施。一是发放消费券。市级财政安排资金用于汽车、文旅、成品油等领域发放消费券。二是实施消费新场景运营激励。举办“消费+”多元融合的消费促进活动,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8%以上且年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的消费新场景运营主体,按其消费促进活动实际投入的15%给予补助,单户企业最高15万元。三是参与省上有奖发票试点。所需资金除省级负担外,剩余部分由市与县(区)按1:1比例负担。四是继续实施个人消费贷款贴息。五是继续实施二手车销售奖励。
(二)帮助企业降本减负4条措施。一是降低企业用能成本。2026年末,市级财政对采取市场化方式降低经营主体要素成本成效明显的县(区),给予一定财力补助。二是降低企业融资成本。2026年度继续加大对中小微民营企业贴息力度,置换民营企业存量高息债务,规范银行收费行为,减免开户手续费、账户管理费等费用。三是降低企业用工成本。2026年度延续实施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落实社保补贴、见习补贴、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吸纳就业补贴等政策。四是降低企业物流成本。对入驻数字货运平台、规范使用电子运单、实现智能调度的物流企业,依托平台加密巴中至成都、重庆等重点城市直达货运专线的企业,分别给予激励。
(三)赋能企业成长壮大5条措施。一是鼓励工业企业扩能增产。对工业生产规模1亿元至5亿元、5亿元以上至10亿元、10亿元以上且较上年同期增长20%以上的企业,市级财政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25万元激励。二是实施工业企业供需对接激励。纳入市级工业领域年度市场开拓计划清单的活动,市级财政按照参加签约数量等给予承办主体每场最高6万元激励。三是实施建筑业企业生产增长激励。生产规模比上年同期增长10%—20%、20%以上,且年生产规模5亿元、2亿元至5亿元以上的建筑业企业,市、县(区)财政分别给予15万元、20万元、5万元、10万元激励。四是实施商贸企业经营增长激励。经营规模比上年同期增长15%以上且年经营规模达到10亿元以上、5亿元至10亿元的批发企业,经营规模达到5亿元以上、3亿元至5亿元的商贸零售企业,市、县(区)财政分别给予激励。五是支持涉外企业拓展市场。对2026年度开展跨境融资、汇率避险、跨境结算、货物贸易的企业分别给予激励。
(四)推动产业提质升级3条政策。一是支持新兴产业集聚发展。主要针对人工智能、医药健康、低空经济等方面的企业给予激励。二是支持农业“六大单品”企业达产。对生产规模较上年新增500万元以上的巴山肉牛、南江黄羊、青峪猪、山地梅花鸡、巴中云顶茶、通江银耳“六大单品”企业,给予单个主体3万元一次性激励。三是提质培优服务消费。对2026年4月至9月期间,经营规模比上年同期增长一定幅度且年经营规模达到一定额度的餐饮企业、餐饮新业态消费经营主体、家政服务企业分别给予激励。
四、主要特点
紧扣“一个主题”。通过精准激励、降本减负、助企成长,巩固拓展全市经济稳中向好势头。
呈现“两大特点”。接续性、创新性。“市17条”主要聚焦激发消费活力、帮助企业降本减负、赋能企业成长壮大、推动产业提质升级4个方面,与省上及去年市级出台的“16条”“19条”一脉相承,既保留一些老政策,如发放消费券、个人消费贷款贴息、二手车销售奖励等,又根据巴中实际出台8条内容,如支持涉外企业拓展市场、支持农业“六大单品”企业达产等。
覆盖“三次产业”。第一产业1条,第二产业3条(工业2条),第三产业7条,通过直接奖补、财政贴息、银行贷款等工具,以财政资金撬动金融与社会资本,实现“四两拨千斤”和财政金融贯通融动。
降低“四大成本”。在当前经济下行、美以伊战争、油价上涨、通胀预期抬头情况下,出台降低企业用能、用工、融资、物流成本激励政策,让企业减少成本支出安心经营,打造“企业容易做生意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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