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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巴中市指导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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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巴中市科学技术局 发布地区:四川省/巴中市 发布日期:2026-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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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巴中市指导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2026年5月13日,市科技局印发《巴中市指导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巴科规〔2026〕2号),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为进一步优化全市科技创新组织机制,统筹整合创新资源、充分激发创新创造活力,健全高效协同的科技资源配置体系,我局参照《多渠道纳入四川省科技计划管理体系工作规程(试行)》(川科资〔2025〕23号)相关精神,研究起草了《巴中市指导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二、主要内容

《办法》共分为七章、三十八条。

第一章为总则。主要明确制定本办法的目的、适用范围、指导性项目定义、资金管理依据及市科技局与推荐(归口)单位的核心管理职责。

第二章为项目组织与管理职责。明确指导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的三大责任主体,分别细化市科技局、推荐(归口)单位、项目承担单位的具体职责,厘清权责边界。

第三章为项目申报与立项。明确项目立项的六大程序,明确申报指南发布、申报单位及负责人条件、申报材料、评审方式、公示审批及任务书签订等全过程要求。

第四章为项目实施与管理。明确项目实施周期与项目执行中的履约要求、管理自主权下放规则、事项调整权限及过程抽查机制,保障项目规范实施。

第五章为项目验收。明确项目验收的时限、依据、方式(集中验收、自评备案)、流程、结论标准,明确验收不合格、终止、撤销的情形及对应惩戒措施。

第六章为监督与保障。建立项目全过程监督机制,明确过程管理、档案管理、验收纪律、责任追究及创新尽职免责要求,保障项目管理公开公正、权责清晰。

第七章为附则。明确本办法的执行时间、有效期及解释权归属。

三、主要修订的内容

该“办法”为新制定,无修订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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