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意见〉的通知》(农办机〔2024〕3号)、《农业农村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金融监管总局 国家粮食和储备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加快补上粮油产地烘干能力短板行动方案〉的通知》(农机发〔2026〕2号)和《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农机字〔2024〕7号)等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农业生产实际和农机市场变化情况,经广泛征求意见、专家研究论证和公示等程序,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山东省财政厅研究制定了《山东省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第二批)》和《山东省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2026年第一次调整)》,现予通告。
为保持政策延续性,《山东省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第二批)》执行时间为《山东省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第一批)》印发日起,即购机日期在2024年12月12日(含)之后;《山东省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2026年第一次调整)》自本通告印发之日起执行,购机日期在印发日(不含)之前的,继续按原补贴标准办理补贴。本通告2个补贴额一览表中的补贴申请截止日期为山东省新一轮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补贴政策实施日(不含),如有其他调整,另行通知。
附件:
1.山东省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第二批)
2.山东省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2026年第一次调整)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山东省财政厅
2026年4月23日
附件:附件1-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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