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信局、咸阳高新区工信中心、咸阳经开区科创局:
按照省工信厅《陕西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管理实施细则(暂行)》(陕工信发〔2022〕369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关于组织开展陕西省第五批创新型中小企业认定和2022年创新型中小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就做好我市第五批创新型中小企业认定和2022年创新型中小企业复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认定及复核企业范围及标准
1.参评企业应在咸阳市内工商注册登记、依法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正常开展经营活动,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小微企业。
2.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3.符合《实施细则》中“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详见附件4)
二、申报程序
1.拟参加评价认定和复核的企业参照《实施细则》,按工商注册属地原则向所在县市区申请并报送相关纸质资料。同时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zjtx.miit.gov.cn,以下简称“培育平台”),于2026年4月25日前如实填报并提交企业相关信息、上传对应佐证材料,逾期不再开放。(资料要求详见附件3)
2.各县市区工信部门负责组织各辖区内的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审核、实地抽查等工作。4月16日前将推荐文件、拟认定及拟复核的创新型中小企业汇总表(附件1)、汇总备案表(附件2)及企业纸质资料(申报资料清单见附件3,一式两份)报市工信局中小企业服务科,并于4月25日前完成线上审核,过期不再受理。
3.市工信局对各县市区推荐的企业进行审核和实地抽查后,将拟认定的创新型中小企业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照程序报省工信厅备案公告。
三、其他要求
1.优质中小企业是指在产品、技术、管理、模式等方面创新能力强、专注细分市场、成长性好的中小企业,由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三个层次组成,申报时需按照层级逐级申报,不能越级申报,各县市区工信部门要广泛宣传,扩大企业知晓率。
2.各县市区工信部门要按照《实施细则》,严格把握评价标准和有关指标要求,精准指导,把真正符合条件的企业推荐上来。参与评价认定企业要对照标准,如实、准确、按时填报信息和申报资料。
3.经认定的陕西省创新型中小企业有效期三年,到期后由企业重新登录培育平台进行复核自评,经市工信局(含实地抽查)通过后,有效期延长三年。有效期内的企业需在每年5月31日前通过培育平台更新企业信息,累计两次未更新数据的企业,将取消认定或取消复核资格。企业有重大变化的,需在3个月内通过培育平台填报重大变化情况报告表,对于未报告重大变化情况的,取消复核资格或取消认定。
4.有效期内的陕西省创新型中小企业,如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或严重失信、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被发现存在数据造假等情形,直接取消认定,且至少三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5.相关工作事项可咨询各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联系方式详见附件5。
联系人:康倩倩 电话:32086694
附件:
1.陕西省第五批创新型中小企业拟认定、陕西省2022年创新型中小企业拟复核 通过汇总表
2.陕西省第五批创新型中小企业拟认定情况、陕西省2022年创新型中小企业拟复核通过情况汇总备案表
3.企业申报资料清单及要求
4.陕西省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
5.各县市区工信部门咨询联系电话表
咸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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