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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5年度第二批山东省创新型中小企业名单(烟台市部分)和2022年度创新型中小企业通过复核名单(烟台市部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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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烟台市人民政府 发布地区:山东省/烟台市 发布日期:2025-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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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企业:

为激发涌现更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根据《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山东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鲁工信发〔2022〕8号)和有关通知要求,经企业自评申报、市区工信部门审核评价、工信部平台系统认证备案等程序,现公布2025年度第二批山东省创新型中小企业名单(烟台市部分)和2022年度创新型中小企业通过复核名单(烟台市部分),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

各区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不断加大对各类优质中小企业支持力度,积极开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和赋能提升服务,持续提升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各创新型中小企业要聚焦主业、强化创新,努力增强核心竞争力,早日发展成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为全省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附件1.2025年度第二批山东省创新型中小企业名单(烟台市部分).xlsx

附件2.2022年度创新型中小企业通过复核名单(烟台市部分).xlsx


烟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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