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集中组织开展典型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工信厅办函〔2025〕476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人工智能典型案例、工业和信息化质量提升与品牌建设典型案例、物联网赋能行业发展典型案例等3类典型案例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基本条件
(一)申报主体为企事业单位的,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申报主体为地区的,近三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未发生造成恶劣影响的社会稳定事件。
(二)案例应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创新性和可推广性,对相关地区、行业、企业具有较强的借鉴意义和推广价值。
(三)案例应重点突出、表述准确、资料翔实,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要求,可对外公开。
二、工作要求
(一)各申报主体需于2025年12月8日前,通过申报系统填写申报信息并在线提交,根据需要加盖公章后上传。3类案例具体申报要求详见附件1-3。
(二)请各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辖区内有关单位积极参与,根据系统申报情况,于2025年12月9日前将推荐文件(盖章扫描)、推荐案例汇总表(盖章扫描及word版,模板后续补发)以及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的申报材料(纸质版胶装一式一份)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处。纸质版材料应与线上提交内容一致,我局将择优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
联系电话:科技处 85911215
附件:1.人工智能典型案例申报要求
青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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