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紧推进璧山区产业创新综合体集群建设,现针对智能装备产业链领域补充开展璧山区产业创新综合体项目申报工作,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育对象
根据《璧山区产业创新综合体集群建设工作方案(2025—2029年)》相关工作要求,将2025年至2029年确定为产业创新综合体集群培育期,以短中长期发展为目标,打造“4+4+2”产业创新综合体集群,“4”即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电驱系统、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线控系统、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系统、专用车及高端摩托车等4个汽车产业链领域综合体;“4”即生命科技、新一代电子信息、智能装备、数字经济等4个进一步补链强链或加强巩固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综合体,“2”指具身智能机器人核心零部件、齿轴传动等2个关键组件产业创新综合体。
本次申报培育对象为智能装备领域的产业创新综合体。
二、培育单位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报成功后3个月内,能够在璧山区内提供符合安全要求和综合体管理制度要求的产业创新综合体专职管理人员办公场所、设施设备、展览展示等环境条件。
(二)有运营团队、专业人才队伍(技术经纪人、孵化管理人和职业经理人等)、能自筹运营经费、打造创新活动氛围。
(三)有较强前沿技术识别能力,技术创新资源整合能力突出,能够集聚产业链上下游中小微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以及人才服务、金融服务、数据服务等相关创新资源和服务资源。
(四)熟悉璧山区产业发展、了解产业链上下游相关企业发展情况;具备丰富的企业服务、招商调研、技术服务等经验;
(五)具有科创人才培养、科创项目培育、产业赋能、产业创新公共服务等项目实施经验。
三、培育任务
(一)核心技术攻关提质行动
发挥综合体产业技术攻关“集团军”作用,围绕智能装备领域,联合链主企业、高校院所和科研机构共建联合攻关平台,组织企业参与国家级、市级关键核心技术、共性技术、“卡脖子”技术攻关,策划重大技术攻关项目实施和成果产业化应用。
(二)产业创新氛围提升行动
引导综合体建设“研发—中试—转化—应用”闭环服务体系,围绕产业链关键环节及应用侧实际需求,协同政府、企业、科研机构挖掘典型场景和痛点难点,组织技术验证、试点示范和成果应用推广,促进创新技术快速迭代、场景快速转化,加快科技成果落地成势,提升产业创新氛围。
(三)市场拓展协同行动
发挥综合体产业平台作用,整合市内、区内产业链资源,从采购端、配套端建立对接机制,深化供应链合作。帮助龙头企业提升本地配套、降本增效,协助中小企业寻找订单、拓展市场。逐步构建以区内企业为基础,辐射周边区县和全市的产业联盟,带动一批企业产业链合作。形成龙头企业引领、中小企业协同的市场拓展模式。
(四)智改数转提速行动
组建技术经纪人团队,分析企业发展卡点、痛点,在节能、生产等领域为企业制定技术改造方案,以金融支持、技术支持企业提速智能化、数字化改造,实现降本增效,提升全区制造业企业智能化、数字化水平。
(五)政策争取赋能行动
综合体引入行业、产业技术专家团队,结合企业发展规划、投资规划帮助企业精准分析国家级、市级产业政策,确保政策应享尽享。综合体培育期间,引入多个金融资源,推动金融机构与企业深度融合,帮助企业获得更优的金融政策。提前谋划布局,主动策划包装,帮助企业策划一批项目,争取纳入国家级、市级政策支持。
(六)招商引资模式创新行动
发挥综合体产业链招商“落点平台”作用,依托企业、高校、行业专家资源,挖掘区内龙头企业、区外企业招商引资信息,开展靶向招商、联合招商。建立“园区+综合体+龙头企业”招商引资机制,引导龙头企业集聚上下游配套,加快培育“种子企业—成长企业—龙头企业”的孵化梯队,推动招商引资良性发展。
(七)政府侧企业侧协同交流行动
发挥综合体产业联盟作用,以企业沙龙、产业论坛、技术交流等方式搭建企业与企业、企业与政府交流平台,帮助企业扩大朋友圈,挖掘合作潜力。探索建立常态化合作机制,引导综合体内企业在产品、创新等领域开展合作,推动综合体内企业实现合作共赢、优势互补。
(八)资金链人才链融合行动
推动链主企业与高校院所共建“产业学院、联合实验室、实训基地”,构建多层次、全周期的产业人才培养体系。鼓励企业深度参与人才培养和技能培训,将人才链融入产业链、创新链,提升区域产业技术支撑能力与发展韧性。集聚基金、银行、担保、风投等多类金融资源,打造“技术+资本”双轮驱动机制。畅通人才、资金、技术等渠道,全要素支持企业发展。
四、申报流程
(一)编制综合体培育相关资料
符合条件的单位根据培育任务编制培育项目申报书,A4纸双面装订成册、加盖公章,于2025年11月25日17:00前将完整资料(纸质资料和电子版光盘)提交至璧山高新区管委会118办公室(联系人方诗惠,联系电话023-41623226),并将相关附件的word版发送至电子邮箱fshbao@qq.com。
(二)专家评审公示
区经济信息委、区科技局、璧山高新区管委会共同组织专家对培育项目申报书进行评审,确定璧山区产业创新综合体(智能装备)培育单位,并在区门户网站上公示3个工作日。
(三)组织建设运行
名单发布后,璧山高新区管委会与培育单位签订综合体培育协议。综合体培育单位按照培育方案和培育任务书组织实施。
(四)培育运行评估
综合体培育期间,区经济信息委、区科技局、璧山高新区管委会持续跟踪工作进度,对综合体培育情况进行评估。
(五)政策支持
对综合体培育的政策支持主要为培育补贴,智能装备产业的培育补贴为100万元/年。培育补贴以基础补贴+KPI考核补贴形式拨付,基础补贴为总补贴的50%(考核得分低于60分需退还基础补贴),KPI考核补贴根据任务完成情况按比例拨付(满分为100分,考核得分80分及以上的按得分比例拨付,考核得分80分及以下的不予补贴)。
(六)培育周期
各单位培育周期不超过4年。若年度任务考核结果在80分以上,由璧山高新区管委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续签下一年度培育协议,若低于80分则不再续签培育协议。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方诗惠,联系电话:023-41623226。
附件:1.璧山区产业创新综合体(智能装备)培育项目申报书
2. 璧山区产业创新综合体(智能装备)培育指标
3.璧山区产业创新综合体培育申报评分办法
附件1
璧山区产业创新综合体(智能装备)培育项目
申报书
(模板)
一、培育单位简介
(一)申报单位基本情况。
(二)办公场所、设施设备、展览展示等情况。
(三)运营团队、专业人才队伍(技术经纪人、孵化管理人和职业经理人等)等筹建计划。
(四)运营经费筹备情况。
(五)技术创新资源整合能力突出证明材料。能够集聚产业链上下游中小微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以及人才服务、金融服务、数据服务等相关创新资源和服务资源。
(六)企业服务、招商调研、技术服务等实施经验。
(七)人才培养、科创项目培育、产业赋能、产业创新公共服务等实施经验。
以上材料可附图片、表格等作为佐证。
二、申报产业方向
智能装备。
三、培育方案
结合申报单位工作能力以及综合体培育考核指标,从以下八个方面阐述产业创新综合体(智能装备)培育实施计划。
(一)核心技术攻关提质行动
(二)产业创新氛围提升行动
(三)智改数转提速行动
(四)政策争取赋能行动
(五)产业链供应链搭建行动
(六)招商引资模式创新行动
(七)政府侧企业侧协同交流行动
(八)资金链人才链融合行动
四、有关附件
(一)营业执照;
(二)结合申报单位编制的培育方案,提供具备产业创新综合体专业运营服务能力的证明材料。
附件2
璧山区产业创新综合体(智能装备)培育指标
|
序号 |
考核项 |
指标内容 |
第一培育年 |
第二培育年 |
第三培育年 |
第四培育年 |
指标界定 |
分值 |
|
1 |
运行人员 |
组建的队伍中聘请的技术经纪人、孵化管理人、职业经理人等(名) |
3 |
3 |
4 |
4 |
提供聘用合同、人员资质证书证明或相应各方认可的证明材料。 |
3 |
|
2 |
项目管理提升 |
组建的产业创新服务团队人员数(名) |
5 |
7 |
9 |
9 |
1.聘用合同证明; |
2 |
|
3 |
产业创新综合体培育数量 |
新增市级产业创新综合体(个) |
0 |
0 |
1 |
0 |
通过市经济信息委评选并在官网公示。 |
3 |
|
4 |
推进产业核心技术攻关 |
挖掘企业创新(技术)需求数量(项) |
40 |
50 |
60 |
80 |
1.指产业创新服务团队走访、对接、服务企业过程中收集到的区内企业的技术需求。 2.提供企业签字或盖章确认的《企业技术需求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名称、明确的技术痛点描述、期望达成的具体技术参数或目标、当前面临的技术瓶颈、拟解决方案等核心要素)。 |
15 |
|
5 |
有效解决企业创新(技术)需求项数(项) |
15 |
20 |
25 |
30 |
1.指通过自行研发或链接高校、科研院所等资源帮助综合体内企业突破技术瓶颈。 2.提供技术服务合同或企业签字(盖章)确认的技术服务方案。 |
15 | |
|
6 |
发布关键核心技术需求 “榜单”(项) |
5 |
5 |
5 |
7 |
辅导企业在市经济信息委、市科技局、市教委、区经济信息委、区科技局等部门平台公开发布关键核心技术需求。 |
3 | |
|
7 |
协同创新技术攻关“揭榜”(项) |
2 |
2 |
2 |
2 |
以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教委、区经信委、区科技局等部门的官网公示为准。 |
2 | |
|
8 |
争取市级重大及重点专项项目(项) |
1 |
0 |
1 |
0 |
以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教委、区经信委、区科技局等部门的官网公示为准。 |
3 | |
|
9 |
推动整体研发投入强度 |
3.00% |
3.00% |
3.10% |
3.10% |
研发投入强度=(综合体内企业研发经费/综合体企业总营业收入)×100% |
5 | |
|
10 |
汇聚创新资源 |
综合体内有效期高新技术企业占比 |
95% |
100% |
100% |
100% |
1.“有效期高新技术企业”指3年有效滚动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数。 |
5 |
|
11 |
综合体内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占比 |
100% |
100% |
100% |
100% |
1.“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指每年通过工信部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的企业。 |
5 | |
|
12 |
成果转化 |
新增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数量(项) |
1 |
2 |
2 |
2 |
1.指综合体筛选出的高价值专利技术成果,在璧山自主产业化(通过自行投资设立独立法人企业实施转化)、转移转化(向区内企业转让或授权使用该科技成果)、混合所有制转化(以该科技成果作价投资,与区内企业共同成立独立法人转化公司)。 |
3 |
|
13 |
协同创新典型案例 |
3 |
5 |
8 |
10 |
须为综合体在提供技术委托研发、测试认证、标准制定、专利运用、成果推广、项目融资等方面创新公共服务,积极探索璧山区重点产业链发展的新机制、新路径、新模式的典型案例。 |
3 | |
|
14 |
创新活动 |
举办产业技术交流活动 |
2 |
2 |
2 |
2 |
1.组织或参与学术交流、项目路演、股权对接、创新创业比赛等产业创新活动。 |
3 |
|
15 |
综合体内市级媒体宣传(次) |
5 |
6 |
7 |
8 |
获得市级媒体宣传报道情况。 |
1 | |
|
16 |
综合体内国家级媒体宣传(次) |
2 |
2 |
3 |
3 |
获得国家级媒体宣传报道情况。 |
1 | |
|
17 |
提供招商信息 |
提供有效招商项目信息(个) |
10 |
15 |
15 |
15 |
1.企业有明确的来璧投资意向。 2.(目标企业)需提供招商项目推荐函,以招商专班对企业进行现场考察或出具考察报告为准。 |
5 |
|
18 |
其中:为区内龙头企业配套的区外企业(个) |
3 |
3 |
4 |
4 |
企业有明确的来璧投资意向。 2.(目标企业)需提供招商项目推荐函,以招商专班对企业进行现场考察或出具考察报告为准。 |
1 | |
|
19 |
推动未来产业落地 |
引进具身智能、低空经济等未来产业项目 |
1 |
2 |
2 |
2 |
以与甲方签订招商引资协议或在璧注册公司为准。 |
10 |
|
20 |
供应链赋能 |
为企业达成区内、区外配套合作(个) |
2 |
2 |
3 |
3 |
推动综合体内企业与区内、区外企业建立配套合作,以签订供货协议为准(需企业签字或盖章确认)。 |
5 |
|
21 |
技改 提升 |
引导区内企业技术改造(个) |
3 |
3 |
3 |
3 |
与综合体签订服务合同,由综合体服务后新增的技改项目,以入统为准。 |
5 |
|
22 |
提供中试服务 |
提供检验检测、试验试制等专业中试服务(次) |
100 |
100 |
100 |
100 |
提供中试服务台账。 |
2 |
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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璧山区产业创新综合体培育申报评分办法 | |||
|
序号 |
评分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
1 |
场地条件 |
5 |
具有完善的办公场所、展示场所及设施设备。主要指标为办公场地所在地、办公及展览场地面积、展览展示条件及配套设施等。 |
|
第一名得五分,第二名得三分,第三名得一分,其余不得分。 | |||
|
2 |
运行能力 |
10 |
具有完善的运营团队、专业人才队伍(产业化专家、技术经纪人、孵化管理人和职业经理人等),主要评价为筹建运行团队计划是否科学合理,申报单位是否有能力达成运行团队筹备。 |
|
第一名得十分,第二名得七分,第三名得五分,其余不得分。 | |||
|
3 |
技术资源整合经验 |
5 |
具有突出的技术创新资源整合能力,主要评价为根据申报单位阐述的相关能力证明进行评估。 |
|
第一名得五分,第二名得三分,第三名得一分,其余不得分。 | |||
|
4 |
其他经验 |
5 |
企业服务、招商调研、技术服务、人才培养、科创项目培育、产业赋能、产业创新公共服务等实施经验,主要评价为根据申报单位阐述的相关经验案例进行评估。 |
|
第一名得五分,第二名得三分,第三名得一分,其余不得分。 | |||
|
5 |
核心技术攻关提质行动 |
10 |
主要评价为申报单位阐述的该项任务培育措施及相关指标任务达成路径的科学性、合理性,与璧山相关产业发展的契合度。 |
|
第一名得十分,第二名得七分,第三名得五分,其余不得分。 | |||
|
6 |
产业创新氛围提升行动 |
10 |
主要评价为申报单位阐述的该项任务培育措施及相关指标任务达成路径的科学性、合理性,与璧山相关产业发展的契合度。 |
|
第一名得十分,第二名得七分,第三名得五分,其余不得分。 | |||
|
7 |
智改数转提速行动 |
10 |
主要评价为申报单位阐述的该项任务培育措施及相关指标任务达成路径的科学性、合理性,与璧山相关产业发展的契合度。 |
|
第一名得十分,第二名得七分,第三名得五分,其余不得分。 | |||
|
8 |
政策争取赋能行动 |
10 |
主要评价为申报单位阐述的该项任务培育措施及相关指标任务达成路径的科学性、合理性,与璧山相关产业发展的契合度。 |
|
第一名得十分,第二名得七分,第三名得五分,其余不得分。 | |||
|
9 |
产业链供应链搭建行动 |
10 |
主要评价为申报单位阐述的该项任务培育措施及相关指标任务达成路径的科学性、合理性,与璧山相关产业发展的契合度。 |
|
第一名得十分,第二名得七分,第三名得五分,其余不得分。 | |||
|
10 |
招商引资模式创新行动 |
10 |
主要评价为申报单位阐述的该项任务培育措施及相关指标任务达成路径的科学性、合理性,与璧山相关产业发展的契合度。 |
|
第一名得十分,第二名得七分,第三名得五分,其余不得分。 | |||
|
11 |
政府侧企业侧协同交流行动 |
5 |
主要评价为申报单位阐述的该项任务培育措施及相关指标任务达成路径的科学性、合理性,与璧山相关产业发展的契合度。 |
|
第一名得五分,第二名得三分,第三名得一分,其余不得分。 | |||
|
12 |
资金链人才链融合行动 |
10 |
主要评价为申报单位阐述的该项任务培育措施及相关指标任务达成路径的科学性、合理性,与璧山相关产业发展的契合度。 |
|
第一名得十分,第二名得七分,第三名得五分,其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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