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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陵区2025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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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政府 发布地区:陕西省/西安市 发布日期:2025-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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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办,各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农业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西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5年西安市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市农发〔2025〕160号)精神,根据《高陵区2025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培育壮大粮食规模种植主体,挖掘粮油单产潜力,树立高产示范典型,有效带动全区粮食生产水平全面提升,现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公开遴选符合条件的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实施单产提升项目。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背景与目标

围绕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落实西安市粮油生产目标任务,以规模种植主体为关键抓手,聚焦小麦、玉米等主要粮食作物,支持种植主体提高良种覆盖率和播种质量,集成推广高产技术模式,充分挖掘单产潜力,将专家产量转化为农民产量,典型产量转化为大田产量,促进大面积均衡增产。通过项目实施,力争项目区规模主体小麦平均亩产达到550公斤,玉米平均亩产达到650公斤

二、申报条件

(一)主体资格:在高陵区范围内依法登记注册,运作规范的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农业企业等。

(二)种植规模:申报作物为小麦、玉米,要求单一主体、单一地块规模连片种植面积达到100亩(含)以上。面积核定以实际集中连片面积为准,不得通过分散地块拼凑或拆分组合达到面积要求。

(三)产能基础:种植地块基础设施相对完善,土壤肥力较好,田间管理规范。申报主体需具备相应的农业生产能力和经验。

(四)回避原则:实施地块不得与承担本年度部级绿色高产高效行动、玉米单产提升工程项目任务在同一地块、同一作物上重复申报和实施。

三、支持内容与奖补标准

(一)实施规模:全区计划实施面积18700亩,其中小麦≥9350亩,玉米≥9350亩。

(二)奖补标准:项目总资金93.5万元,采取“先干后补”方式:

1.基础奖补标准为50元/亩

2.同一地块小麦、玉米周年两季合计粮食亩产达到1500公斤(即“吨半田”),在基础奖补标准上,按照30元/亩标准进行技术加成奖补

3.单个主体单季奖补金额一般不超过20万元

(三)技术支持:项目将组建由省、市、区三级农业专家组成的技术指导小组,为实施主体提供全程技术培训和指导服务。

四、申报程序

(一)自主申报:符合条件且自愿申报的种植主体,须按要求如实填写《2025年高陵区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申请表》(见附件),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主体资质证明、承包合同等)。

(二)逐级审核:申报材料需提交至所在村委会、街办进行初步审核。村、街两级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进行严格把关,审核通过并签署意见,由主体报送至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三)评审遴选:区农业农村局会同区财政局,组织专家通过材料审核、实地考察、综合评审等方式,对申报主体进行择优遴选。

(四)公示确定:评审确定的拟支持项目主体名单,将在高陵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确定为项目承担主体。

五、申报材料及要求

完整填写《2025年高陵区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申请表》,申请表填写需字迹清晰,不得涂改;所有材料均需加盖申报主体公章。内容包括:主体基本信息、作物种类、具体种植面积、选用品种、播种及收获机具类型、计划应用的关键增产技术,并明确说明是否同时承担本年度其他同类项目(申报主体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在申报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冒名顶替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申报及承担项目资格)。

六、申报时间与联系方式

申报时间:2025年10月22日起至2025年10月31日止,逾期或材料不齐全者不予受理。

报送地址:高陵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联系人:东红卫

联系电话:029-86913198

请各街办广泛宣传,认真组织,指导符合条件的主体积极申报。请各相关种植主体仔细阅读通知要求,提前准备,按时规范提交申报材料。

附件 高陵区2025年粮油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申报表.pdf

高陵区农业农村和林业局

2025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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