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2025-2027年国家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创建申报工作的通知》(鲁市监知促函〔2025〕190号)要求,为切实做好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申报组织工作,现将有关具体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与时间安排
(一)申报网址:
https://xzxk.amr.shandong.gov.cn/psout/jsp/gcloud/psout/network/ythlogin.jsp
(二)申报时间:
请于10月6日前完成网上系统申报,并于10月8日前完成纸质材料的报送工作。
二、材料报送要求
(一) 纸质材料:
请将申报系统内填报完成的所有页面截图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附件佐证材料无需打印),一式一份,简单装订即可。
请于10月8日前报送或邮寄至: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2020号山东省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负一层窗口。
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531-68792024。
(二) 电子材料:
请于10月8日前将《济南市申报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明细表》发送至公务邮箱:gxqzhuanli@jn.shandong.cn ,该明细表无需盖章。
注意:已获认定的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依然有效,无需重复申报。请各单位严格按时申报,逾期将不予受理。
三、咨询方式
(一)电话咨询
国庆节前(9月29日-30日):0531-88871319、88871078;
国庆节假日期间:0531-68792024。
(二)微信咨询群
为便于沟通,请扫码加入以下咨询群。入群后请务必修改备注为企业全称。
附件1: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申报系统用户使用手册附件1: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申报系统用户使用手册.docx
2:示范企业系统申报过程常见问题汇总附件2:示范企业系统申报过程常见问题汇总.xlsx
3:济南市申报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明细表附件3:济南市申报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明细表.xlsx
4: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评价指标提交材料有关要求附件4: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评价指标提交材料有关要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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