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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两江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申报重庆两江新区知识产权保护运营站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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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重庆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 发布地区:重庆市 发布日期:2025-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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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效能,促进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根据《重庆两江新区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修订)》(渝两江管发〔202516号)的规定,重庆两江新区市场监管局决定组织开展新区知识产权保护运营站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类型、条件及所需材料

由各申报单位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对照具体项目申报条件和要求,自主选择确定项目类型,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材料。

二、申报方式

请各申报单位将装订成册的纸件材料报送至两江新区政务中心1号楼1A110A111商标受理咨询窗口(两江新区出口加工区一路7号),电子材料同步发送至指定工作邮箱。

联系电话:023-63395048;邮箱:cqljxqzscq@163.com

三、申报时间

项目申报时间为202593日至202599日,逾期未申报视为自愿放弃,不再受理。

四、申报流程

(一)项目申报。申报单位向两江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申报材料。

(二)形式审查。两江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申报单位是否符合申报条件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合格的提交专家评审。

(三)专家评审。两江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依据专家评审意见提出拟建设单位名单。

(四)项目建设批复。建设单位名单经两江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审定公示,予以批复建设。

五、不予申报情形

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单位,不得申报本项目:

(一)申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

(二)申报单位不符合本指南规定的申报条件的;

(三)申报单位近三年内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记录的;

(四)其他不符合本指南规定或相关政策法规要求的情形。

六、注意事项

(一)申报单位务必在申报时间内提交申报材料,逾期提交申报材料或者补正材料的,不予受理。所有申报材料均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二)提交的材料需真实可靠,不得重复、虚假申报,对弄虚作假、恶意套取专项资助金的单位,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严肃追责。

(三)请申报人及时关注两江新区管委会官网有关公示信息。对公示信息有异议的,提请市场监管局核实处理。

附件:1. 重庆两江新区知识产权多元解纷工作站申报指南

2. 重庆两江新区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工作站申报指南

3. 重庆两江新区地理标志产业运营中心申报指南

4. 重庆两江新区知识产权托管中心申报指南

5. 重庆两江新区拟上市企业知识产权指导站申报指南


重庆两江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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