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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市级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绩效考核及技术转移政策性项目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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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泰安市科学技术局 发布地区:山东省/泰安市 发布日期:2025-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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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科技局,各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各市级技术转移服务机构:

为加快推进技术转移服务体系建设,根据《泰安市支持技术转移政策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文件规定,现组织开展市级技术转移服务机构2024年度绩效考核及2025年度泰安市技术转移政策性项目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级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绩效评价

(一)评价对象

已备案的市级技术转移服务机构。

(二)评价要求

市级技术转移服务机构根据2024年度技术转移服务工作开展情况填报“泰安市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绩效评价报告”(附件1)并附相关证明材料,需提供详实数据支撑材料,要求业务及财务材料符合“真实、有效、合法”的要求。

二、市技术转移政策性项目资金申报工作

(一)申报范围

1.技术输出方:在市域内开展技术转移输出活动,上年度经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累计技术交易额超过1000万元以上的法人单位。

2.技术吸纳方:在市域内开展技术转移吸纳,成功在泰安市域内转化,取得经济效益,上年度技术合同累计技术交易额超过100万元以上的法人单位。

3.技术转移服务机构:根据2024年度泰安市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绩效评价情况确定优秀、良好的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待绩效评价结果确定后,另行申报)

(二)申报要求

各申报单位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并填写“诚信承诺书”。如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一律取消资格,并实行追溯追责机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对相关造假行为依法依规纳入科技信用体系。

三、有关要求

各县市区科技局、各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组织有关单位做好技术转移机构绩效评价报告和技术转移政策性项目资金申报工作,应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汇总后,于9月8日前报送市科技局成果转化与技术市场科,申报书及附件证明材料胶装成册(1份),word及盖章PDF版发送指定邮箱,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电话:6991144

邮 箱:kjjcgk@ta.shandong.cn

附件:

1.附件1:泰安市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绩效评价报告书.docx

2.附件2:泰安市支持技术转移政策性项目资金申报书(技术转移输出方).docx

3.附件3:泰安市支持技术转移政策性项目资金申报书(技术转移吸纳方).docx

4.诚信承诺书.docx

泰安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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