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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南岸区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2025年南岸区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引导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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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南岸区人民政府 发布地区:重庆市/市辖区 发布日期:2025-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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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企事业单位、高校、科研院所,有关单位:

聚力打造绿色低碳科创高地,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结合科技创新重点工作,决定组织开展2025南岸区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引导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注册在南岸、重庆经开区范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校、科研院所、已入库科技型企业,或其他具有科研和科技服务能力的机构,通过重庆市技术合同01号登记站或者15号登记站进行认定登记技术合同卖方

二、项目任务

根据年度技术合同成交不同,将项目任务分为以下四类:

A类:技术合同成交额在1亿元以上;

B类:技术合同成交5000万元(含)-1亿元;

C类:技术合同成交1000万元(含)-5000万元;

D类:技术合同成交500万元(含)-1000万元。

三、资助方式及受理时间

(一)资助方式

结合年度预算,综合评审后择优立项。采取后补助方式,完成A类项目任务的单位每年最高支持5万元;完成B类项目任务的单位每年最高支持4万元;完成C类项目任务的单位每年最高支持3万元;完成D类项目任务的单位每年最高支持1万元。实际兑现金额视年度预算和申报情况,以审批为准

(二)受理时间和范围

受理时间:2025年10月9日-2025年10月17日。

受理范围:2025年一、二、三季度(登记日期在2025年1月1日-2025年9月30日)的技术合同登记项目申报。2025年四季度的技术合同登记项目申报受理事宜另行通知。

四、申报材料

1. 南岸区技术合同登记引导计划项目申报备案表(附件1);

2. 南岸区技术合同登记引导计划项目申报明细表(附件2);

3. 由登记机构出具的《技术合同登记证明》(复印件);

4. 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以上材料一式一份,备案表和明细表需签章完整,复印件需加盖单位鲜章。

五、申报要求

请符合条件的单位受理时间内将上述申报材料纸质件和电子件各1份,报送至南岸区科技局,电子件上传至指定电子邮箱(邮件命名为“单位名称+技术合同登记申报资料”)逾期或材料不完整的不予受理。区科技局会同相关单位,按照有关职责对项目申报单位予以形式审查,形式审查不合格的单位不予资助。

联系人:老师,电话:023-62751875

杜老师,电话:023-62973590

电子邮箱:nakjcgzh@163.com

地址:南岸区广福大道12号行政中心B2号楼805

附件:1. 南岸区技术合同登记引导计划项目申报备案表

2. 南岸区技术合同登记引导计划项目申报明细表

重庆市南岸区科学技术局

2025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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