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详情
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
为充分发挥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资金使用效益,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根据《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商请重新安排中央土壤污染防治收回资金的函》(渝环函〔2025〕331号),现将已收回的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资金332万元下达你单位,专项用于“重庆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环境监测” 项目,支出列202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10307土壤”。
请你单位加快推进项目实施,规范管理、及时拨付专项资金,强化资金绩效管理与监督,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表
重庆市财政局
2025年7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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