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新材料产业园区管委会:
现将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学技术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关于转发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有关要求
请各街道办事处及新材料产业园区管委会按照《通知》要求,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制造业门类)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根据提示进入相应模块进行申报,并生成纸质版申报表一式两份、电子版(PDF)一份以及可编辑版的附件3电子版一份,加盖公章后按照申报时间报送至区工信局 618 室。
二、企业申报时间
(一)对于已在《2024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中,且当前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仍有效的企业,于2025年4月30日起暂停享受政策。拟继续申请进入2025 年度名单的,可于2025年7月起的每月1日至10日提交申请,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10日。
(二)新申请进入 2025 年度名单的企业,可于2025年9月起的每月1日至10日提交申请,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10日。
联系人:于杰 杨慕
联系电话:0531-81601305
邮箱:jntqjxjbgs@jn.shandong.cn
附件1.关于转发《关于2025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制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pdf
附件2.2025年度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申报表.docx
附件3.2025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docx
天桥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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