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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烟台市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烟政字〔2025〕38号
各区市人民政府(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烟台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烟台市人民政府令第150号),市政府组织编制了《烟台市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现予公布。各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做好草案起草工作,认真履行法定程序,确保按时完成任务。
附件:烟台市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烟台市人民政府
2025年6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烟台市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一、烟台市被征地农民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指导意见(承办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计划完成时间:2025年6月)
二、烟台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规定(承办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计划完成时间:2025年8月)
三、烟台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管理办法(承办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计划完成时间:2025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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