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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度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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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济宁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区 发布地区:山东省/济宁市 发布日期:2025-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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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企业: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规定,现将2025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报范围、条件及流程按照国家认定办法及山东省《关于组织开展山东省2025年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

2、申报时间:济宁高新区科技创新局高新技术处分批受理区内企业申请材料,第一批于627日前完成系统填报,第二批于728日前完成系统填报,批于827日前完成系统填报

3、材料报送:系统申报材料待高新区科技创新局初审通过后,将高企申报推荐汇总表、中介机构审核汇总表、中介机构PDF版证明材料和企业认定申报资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ngxqkcjgxc@163.com(邮件主题以企业全称命名)。

联系人:蔡超、王恒、王雅菲朱静昕、周志超

联系电话: 3255070、3255068

附件:http://kjt.shandong.gov.cn/art/2025/6/5/art_13360_10319647.html

济宁高新区科技创新局

202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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